怎样规避保单传承风险
作者:王力
身为父母,总是会想着把最好的都留给后代。很多人想给孩子攒一笔钱的时候,会想着给孩子甚至是孙辈买一份保险。然而,如此细致的规划中也隐藏着一丝忧虑,若买保险的人不幸先行离去,这份爱能传递下去吗?
    

最近,听到这样一个案例:一对即将退休的夫妻,为女儿投保了一份增额终身寿,指定受益人是外孙女,缴费期限是5年,每年缴费20万元。

但就在即将要缴纳第二年的保费时,父亲因突发的心血管疾病去世了。为了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女儿想要退保,结果却被告知:只有投保人能申请退保,而该保单的投保人正是去世了的父亲。因此,女儿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

这张跨越了三代人的保单所带来的难题,或许是小概率事件,但谁遇上都不免给家庭带来烦恼,也是每位投保人难以回避的问题。

保单里的重要主体

投保人,既有缴保费的义务,也有退保、更改保单受益人等权利,对保单有着很高的处置权,因为从法律归属上来看,保单是投保人的财产。

被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就是被保险人,这个人是保单的核心,因为一份保单是否需要理赔,和被保险人的情况密不可分。而且,被保险人是不可被更改的,投保人可以修改受益人,但是不能修改被保险人。

受益人就是最后能拿到保单理赔金的人,既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还可以是除前两者之外的人。根据保单类型,不同保险产品,受益人不同。

投保人去世,保单怎么办?

回到案例,父亲是投保人,其女儿是被保险人,外孙女是受益人。这意味着,父亲出钱买保险,保障的是女儿的人身安全,只有在女儿发生身故或残疾后,才能触发保险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因此支付一笔赔偿金给外孙女。

通过上文的介绍可知,这份保单的处置权在投保人手里。现在,投保人去世了,那么这份保单该怎么办?能否更换投保人?怎么换?因为投保人不是保险的标的,所以投保人身故并不会触发保险理赔,但对保单的利益是否会产生影响,需要根据保单缴费的情况进行讨论。

情况一:投保人身故时,保费已经缴完。这种情况意味着投保人的缴费义务已经履行完成,因此,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如果保单信息不需要更改,之后若被保险人触发理赔条件,受益人可正常申请理赔。

不过要提醒的是,保险费缴完并不意味着保单就万事大吉。由于投保人主体缺失,投保人所拥有的保单处置权处于空白状态,无法在需要时进行保单的信息变更、受益人变更、减保、退保等事项。因此,就算是在保费缴完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对保单进行修改,就先要进行投保人变更,具体方法请参照情况二。

情况二:投保人身故时,保费未缴完。在这种情况下,保单将作为投保人的遗产进行处理,保单的现金价值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分割给继承人。继承人如果想继续持有保单,就需要在多个继承人中重新确定新投保人,不管是何种方式,过程都十分复杂。

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投保人身故后,若需进行投保人变更(已设定第二投保人的情况除外),这一流程要求所有法定继承人均需亲临现场,共同签署一份放弃其继承权并同意将相关权益转让给新投保人的法律文件。这一要求在实际操作中面临显著挑战,高度依赖所有继承人的协调与配合。

若继承人之间就新投保人的选择无法达成一致,唯一可行的方案是,全体继承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请求解除原有的保险合同。随后,保险公司将按照既定流程办理退保手续,并将保单的现金价值依据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并给到所有继承人。

至于大额保单,例如增额终身寿险这一类产品,若投保人不幸身故后,各方未能就后续保费的缴纳问题及时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便可能引发保费缴纳的延误。这种延误将直接对保单的效力产生影响,保单可能因未能按时支付保费而陷入失效状态。保单失效,不仅违背了投保人初衷,更将导致被保险人的保障中断以及受益人未来可能享受的权益受到损害。

简而言之,投保人身故后,无论保费是否缴完,均可能影响保单效力及权益处理。

如何避免这一风险

以上关于投保人身故后保单处理的讨论,都属于事后应对方案。要想在投保之初就做到未雨绸缪,有效预防未来因投保人离世所导致的保单效力受影响,以下几种方法可供投保人选择。

首先,在投保时,投保人可优先考虑附加投保人豁免责任。这一附加条款旨在为投保人在缴费期内因遭遇意外身故、全残或确诊重症疾病而丧失继续缴纳保费能力时,自动豁免其作为投保人的保单后续保费。尽管它不能解决投保人可能面临的复杂法律继承问题,但它在经济上确保了保单的持续有效,避免了因保费中断导致的保单失效风险。

通过附加这一责任,原保单的所有权益得以保留,被保险人的保障不会因投保人的不幸而中断,从而充分保障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权益。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附加了投保人豁免,由于投保人角色的缺失,可能仍无法行使对保单进行变更与保全的特定权利。

其次,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推出了第二投保人功能,该功能可以进一步减少因投保人身故可能引发的继承争议与决策僵局。通过设立第二投保人,一旦原投保人不幸离世,第二投保人即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成为新投保人,无缝衔接地继续履行原投保人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投保人权利。此过程无需经过繁琐的继承人协商与同意程序,变更流程更为简便高效,从而有效维护了保单的有效性,确保了原投保人初衷的实现。

最后,为了确保投保人身故后保单的顺利传承与归属清晰,投保人可以通过立遗嘱来明确保单的归属。这一做法对大额保单尤为关键,因为当投保人身故且保单成为遗产时,若家庭成员众多或结构复杂,极易引发继承纠纷。提前通过遗嘱规划,不仅能有效防止保单因无人管理而失效,还能显著减少潜在的家庭矛盾与纷争。

尽管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但采取预防措施,提前规划,总能让身后之事更加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