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小股东将获赔偿
作者:坎农
4月23日,香港证监会发文表示,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香港,亦称普华永道香港)达成协议,据此,罗兵咸永道香港同意预留10亿港元,以向中国恒大集团(中国恒大)的独立少数股东作出赔偿。
    

据介绍,中国恒大于200911月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其后于20258月摘牌,中国恒大曾是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发展商之一。今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恒大集团、许家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等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许家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值得一提的是,普华永道在官网第一时间回应称,此次中国香港监管机构所采取的行动,与2024年中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在内地就相关审计工作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均针对同一事件。

达成赔偿10亿港元协议

罗兵咸永道香港曾审核中国恒大2019年财报和2020年财报。香港证监会的调查聚焦于中国恒大的业绩公告和年报,当中发现目前正在清盘中的中国恒大曾大幅夸大该两个财政年度的收入及利润。香港证监会也审视了罗兵咸永道香港所担任的角色,所得出的结论是——曾出现市场失当行为。

香港证监会断定,中国恒大于2019财政年度及2020财政年度的年报和业绩公告,载有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资料,特别是在收入确认方面。中国恒大在物业尚未竣工和交付予买家前,提早确认物业销售收入,借此操纵其年度收入及利润,意图大幅夸大经审核年度收入及利润。

香港证监会的结论是,中国恒大于2019财政年度及2020财政年度的经审核年度收入,分别被夸大了2139亿元人民币或44.79%,以及3502亿元人民币或69.03%。因此,中国恒大于2019财政年度及2020财政年度分别为335亿元人民币及314亿元人民币的经审核年度利润,实应为71.2亿元人民币及199亿元人民币的亏损。

股东应保存好交易记录

2019财政年度及2020财政年度,罗兵咸永道香港是中国恒大的核数师,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则协助罗兵咸永道香港对中国恒大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尽管罗兵咸永道香港并不承认下述事项,但香港证监会认为罗兵咸永道香港有以下主要行为:

1.在担任中国恒大的核数师期间,牵涉披露《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7条所指的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资料;

2.在对中国恒大的2019财政年度及2020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期间,没有维持核数师的独立性;

3.主动默许中国恒大管理层操纵审计样本及实地视察的行为,致使提前确认收入一事遭到隐瞒;

4.没有充分核实相关证明文件及记录的准确性。

本着为股东争取赔偿的最终目标,香港证监会断定,与罗兵咸永道香港达成协议,是最符合中国恒大独立少数股东的利益,而根据该协议,已预留10亿港元,以通过由独立管理人监督的程序,分发予该等独立少数股东作为赔偿,赔偿程序的详细条款将会适时公布。

与此同时,中国恒大的独立少数股东及其中介机构应保存涉及该公司股份的交易记录,以便就赔偿提出申索。中介机构亦应向这些股东提供合理协助,以便他们提出申索。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这是首次由已倒闭公司的核数师,向因虚假及具有误导性的财务报表而蒙受损失的独立少数股东作出赔偿。这将向审计业界及投资大众发出一个明确的讯息:证监会致力于就财务资料的披露是否准确和可靠,向上市公司及其核数师追究责任,借以维护市场的廉洁稳健,同时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香港证监会亦对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在调查过程中给予的坚定支持和宝贵协助深表谢意。这凸显出三方监管机构之间通力合作,携手打击市场失当行为及保障投资大众的利益。

据悉,此前20249月,中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分别对普华永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证监会对普华永道涉及恒大地产2019年、2020年审计项目的违法行为,罚没3.25亿元;财政部对普华永道涉及恒大违法行为罚没1.16亿元。同时,财政部对普华永道警告、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撤销普华永道广州分所。

香港会财局:处罚注册师

除了香港证监会,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简称“香港会财局”)对罗兵咸永道也重拳出击,就恒大审计对罗兵咸永道处以3亿港元罚款及6个月执业限制,并对其两名前注册负责人合共处以1000万港元罚款。

经调查及相关查询,香港会财局发现该核数师于恒大审计中存在多项严重审计缺失,尤以恒大集团审计为甚——该核数师促成及助长管理层虚增该集团呈报利润及流动性的失当行为,未对该集团的重大错报提出质疑,最终令该集团得以呈报具误导性及扭曲的财务报表。

同时,香港会财局亦发现罗兵咸永道与恒大集团审计相关的管治及监控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鉴于上述情况,香港会财局作出如下处罚:

1.公开谴责罗兵咸永道、张先生及周先生;

2.处以合共3.1亿港元的罚款,包括向罗兵咸永道处以3亿港元罚款,以及向张先生及周先生各处以500万港元罚款;

3.对罗兵咸永道施加实时执业限制,禁止其6个月内就任何公众利益实体项目承接新客户或为新客户执行该等项目、为新客户出具相关报告。

4.指示罗兵咸永道于12个月的期间内,至少每隔3个月就其补救措施向香港会财局汇报最新进展及提供报告,以确保已落实能有效应对香港会财局于本案中发现的监管关注事项的补救措施。

香港会财局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表示,这是香港会财局首次对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施加执业限制。鉴于有关审计失误性质严重且情节恶劣,反映事务所在管治及监控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失,对公众利益影响深远而广泛,施加高额罚款及执业限制属必要且合适。前述制裁措施清晰反映香港会财局绝不容忍任何严重偏离专业准则的行为,并将采取严厉有力的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