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政有哪些影响
作者:甄爱军
新政核心在于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推动公积金制度从单一购房支持工具,向覆盖住房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性保障账户转型。
    

日前,《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公布,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从近两年房地产市场运行看,公积金政策已成为居民家庭购房、租房等领域的重要支撑,也是近两年房地产增量政策中力度较大的方向之一。新政核心在于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推动公积金制度从单一购房支持工具,向覆盖住房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性保障账户转型。

新政要点是哪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版的核心导向在于更好满足居民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强化公积金在扩大内需、促进住房消费方面的支撑作用,更好契合人民城市建设和存量住房发展需求。修订内容重点围绕三方面展开: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此次修订的三重背景值得关注。其一,我国城市发展已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阶段,居民住房消费从“购房”“租房”向“修房”“养房”拓展,条例原有使用范围已无法适配新需求;其二,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2亿人,原有制度普惠性存在明显短板;其三,上半年已有超过60个城市先行调整公积金政策,积累了地方实践经验,为全国层面修订奠定基础。

改革仍有空间

公积金制度改革能够顺利推进,与当前较为充裕的资金运行基础密不可分。2026年上半年26个重点城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平均为65%,处于业内普遍认为的60%至80%的“黄金区间”中枢位置。65%的平均水平说明全国重点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整体稳健有序,在支持居民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以及保障资金安全之间实现了较好的平衡,也为后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提供了较好的资金基础。

从分布结构看,26个城市中约77%的城市个贷率处于60%至80%的“黄金区间”。严跃进认为,个贷率偏低意味着资金储备较为充足,具备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空间。与此同时,目前全国各公积金中心仍有大量沉淀资金尚未得到高效利用。扩大提取场景,有助于将“被动储蓄”转化为居民可灵活支配的住房消费资金,从而直接降低居民安居成本。

后续影响几何?

严跃进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版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公积金功能定位的转型升级,将对下半年及“十五五”期间的房地产市场产生多重积极影响。

第一,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住房消费信心。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后,国常会旋即审议通过公积金修订草案,释放了政策面持续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的明确信号。这一调整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也将对今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从上半年地方实践看,各地在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重点支持绿色建筑、现房销售及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以及在适老化改造、物业费提取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均已形成可复制经验。全国层面的制度修订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

第二,缴存扩围与提取扩容同步推进,中长期利好住房消费链条。将超过2亿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自愿缴存体系:一方面扩大了制度覆盖面,使更多群体能够享受低息贷款、租房提取等政策红利;另一方面也为公积金资金池注入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提取场景由6种扩展至9种,公积金支持范围延伸至装修、物业费等日常住房消费环节,有助于激活住房消费链条中的存量环节。从总体来看,这一举措在资金流入与流出两端落实长效机制,有助于更好发挥公积金制度的功能。

第三,制度转型在执行层面仍面临挑战。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关键在于去库存,而挖掘新的需求点则是当务之急。本次公积金修订正是从制度层面激发住房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但与此同时,还需关注以下几个问题:灵活就业人员收入差异较大,各地在缴存规则上的适配难度较高;提取场景放宽后,部分城市可能面临短期资金支取压力,需配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骗提套取风险上升,亟需强化跨部门数据核验与失信惩戒。此外,公积金利率如何确定,以及如何更有效地发挥其低成本和普惠导向作用,也是未来值得持续关注的方向。

严跃进表示,新政的正式落地,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正从“单一购房工具”向“住房全生命周期民生保障账户”转型。此类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了资金效能空间。随着制度逐步实施,其效用将得到充分发挥,也可视为对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一次积极探索和突破。